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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要聞:F三星原油期及中行原油寶

  • Writer: 老孫
    老孫
  • May 15, 2020
  • 3 min read

Updated: Jul 25, 2022

對於近日石油衍生工具價格的大幅波動,議論似乎有增無減,當中最有名的產品便是在香港上市的 (3175) F三星原油期和在內地的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。

這些產品的價格波動,完全突顯出投資者對產品的實際了解及投資相關風險管理不理想。在4月21日期油負油價出現後,它們以兩個不一樣的方法跟進,導致投資者面對不一樣的情境。


負油價發生後,F三星原油期 (3175) 在保護基金及限制風險的層面上,立刻將倉位從6月份合約轉到9月份合約。當中有不一樣的意見,因為轉倉實際上令當時產生的虧損擴大了。或至少不能享受油價在短期反彈的升勢。但我們認為,基金方面能夠立刻進行緊急轉倉,其實很大程度的讓投資者避免暴露在更大的風險當中,亦是一個負責任的處理方式。畢竟,據我們在數星期前發表的文章所述,沒有人知道油價會否再次跌至負值。最起碼,基金公司確保了基金價格不會歸零。


另一方面,中行原油寶投資者所面對的卻完全不一樣了,他們是市場風險的直接承受者。無論他們是怎樣買到產品,多數投資者不止把保證金都輸光,還要因為結算價為負值而需要倒貼給銀行。在強制平倉的爭議當中,知情人士透露了以下兩點:

1. 中行原油寶產品條款列明銀行為「代交易者」,一般不能替客戶主動平倉離場;

2. 協議約定當保證金損失20%時,中行是可以平倉的。但油價下挫是發生在4月21日凌晨2點的瞬間,亦即中行原油寶合約已進入結算環節,只能以負值結算價進行結算。


這一切都因為產品協議內的文字被鎖定了。

香港《經濟日報》近日亦轉載了《人民日報》評論中行原油寶事件的文章,當中更以「不可思議」形容中行的操作。評論重點如下:


1. 中行原油寶是風險極高的類期貨產品,卻被歸類為理財產品。看似是金融創新產品,實際上是遊走在監管灰色地帶的金融產品;

2. 中行未充分披露風險「不可思議」;

3. 中行原油寶實際上是一款類期貨產品,當中存在暴漲暴跌、平倉限制較多等風險;

4. 這次負油價事件更使長倉投資者面對無限虧損風險。這反映號稱不提供槓桿的中行原油寶,真實槓桿之高超乎想像;

5. 中行原油寶作為類期貨產品,在實際操作中對風險控制的要求極高。首先,對期貨而言,臨近交割月份的合約交易流動性本來就較差,而更容易出現平倉無法成交、交割違約等風險;

6. 轉倉時間遲於同業。大多數中國金融機構為了保護投資者免受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,會在合約到期日提前5日轉倉。不過,中行卻將轉倉時間訂在交割前僅1日,這或反映在產品設計中,中行缺乏投資者保護意識所致。

評論在總結表示,誰來監管類期貨產品現時比較模糊,建議未來此類業務應由證監部門核准和監管。金融機構要開展相關業務,必須具備相應的投資者保護意識、專業人才和風險控制能力。 無論如何,金融商品的「創新」永遠都比監管快。唯有看清自己所投資的產品才是上策,而永遠只投資在自己懂的產品上!

我們討論的F三星原油期和中行原油寶其實是不一樣的產品,無論在實際持有還是銷售方法等也沒有直接關係。投資者在這次事件中,必須知道不同產品在面對不同狀況的後續發展是多麼的不同。同樣是持有期油合約的投資產品,投資在基金的投資者雖然仍然逃避不了虧損,但始終多了基金方面的一層保護。 還是那句話,永遠不要投資在自己沒有清楚了解的產品當中。否則,吃虧的,肯定是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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