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AC如何成為眾籌新勢力?
- 老孫
- Mar 12, 2021
- 4 min read
Updated: Jul 27, 2022
無實則經營業務的公司,如何在一夜之間成為市場最炙熱的投資目標?SPAC究竟是金融市場創新工具,還是又一龐氏騙局?
去年美國納斯達克集資額達到4,410億元成為全球交易所集資額的冠軍!在這4千多億當中,超過一半來自「特殊目的收購公司」(即SPAC)的上市得益。SPAC是無營運業務的空殼公司,一般由知名投資者成立。SPAC的成立目的只為在公開市場籌集現金,並在有限時間內(通常為1-2年)收購其他有實質業務的公司,讓小型私人企業達到上市目的。如在限期內無法完成收購,則需將所持現金退回投資者。

在資金氾濫的金融市場裡,沉寂一時的投資工具也獲投資者追逐。SPAC的集資模式類似私募基金,只不過集資渠道改在公開市場。希望獲海量資金作收購用途的億萬富翁或著名投資人都爭先成立。有名的例子如VG Acquisition Corp,由維珍銀河創始人Richard Branson成立,股價從去年11月的9.74美元升至今年2月的17.65美元,升幅達81%。由於SPAC的暴增,全球交易所都希望從中分一杯羹,英國和新加坡交易所希望年內有SPAC上市,港交所也開始進行研究。究竟SPAC與傳統IPO有什麼不同之處呢?SPAC缺乏可供分析的企業數據,只能靠創辦人的名氣支撐估值,這樣的集資健康嗎?
SPAC在市場還有一個俗稱:「空頭支票公司」。由於無實質業務,甚至在規定下不能披露過多資料,以免誤導投資者。因此,大眾在投資前只知道誰是創辦人,單憑創辦人的往績和可能作出的收購決定,便要決定是否值得投資,說是空頭支票實在貼切。

具體上,缺乏一般的財務數據及發展史,容易讓市場定價失誤,即價格可能太高或太低。理論上,股價應根據企業業績和盈利能力等釐定,亦即所謂「價值型」投資理念。而SPAC的出現,令投資者實際上在賭博:賭創辦人的名氣、賭傳出來的消息、賭它在兩年內完成收購等。此等行為與近期的GME事件如出一徹,因為市場名人所說的一句話,大家便一窩蜂買入/賣出,情況令人憂慮。事實上,SPAC的股價經常受資金和消息的影響大上大落。根據Renaissance Capital的研究,自2015年起有313家SPAC上市,只有93家最終完成收購,而當中的29家為投資者帶來正回報。投資者在投資SPAC時需要承受的風險比傳統IPO高得多。
然而,SPAC的上市便捷度是吸引創立人的要點。一般上市流程需要24-36個月才能完成,當中還可能因程序失敗而讓計劃胎死腹中。透過SPAC將過程縮短至3-4個月,要完成一家企業的併購,只需獲股東通過,相關費用及失敗風險比傳統IPO低得多。
SPAC為交易所帶來的上市收益及交易量,讓交易所趨之若鶩。但是,在爭先批准SPAC上市前,是否應該研究如何保護投資者利益,而非一味的唯利是圖呢?就港交所而言,它一直致力關上所謂「借殼上市」或「買殼上市」等規避正式審核獲得上市地位的後門。這些後門所帶來的問題聲名狼藉,包括讓實際上未達上市要求的企業獲得上市地位,而監管當局亦未能在企業借殼上市前,進行深入的調查,結果未能保護投資者。而批准SPAC上市對港交所而言實際便是將上述被禁止的上市方式合法化,十分諷刺。

再者,近似的集資方式:私募基金之所以是私募,正因為所涉及的投資風險很可能超出大眾投資者的可接受水平。缺乏上市前的監管,各家SPAC的交易質素不一致,絕非偶然。值得一提的是,SPAC的管理者只有在他們成功收購了其他企業後,才能動用投資者所投資的相關資金,從而獲得屬於他們的大部份收益。雖然這種設計確立了他們在限期內完成收購的動機,但也難免讓他們在限期將至時,只求完成收購而忽略掉投資質素。研究表示,SPAC的「交易質素」和交易「時間」呈倒U型的關係,太早或太遲在限期內進行的併購交易,其交易質素和績效都表現較差,與以上因素不無關係。
長期而言,我們認為SPAC的出現是金融市場變革的徵兆,而非原因。在共享經濟及平台經濟的發展下,形形式式的眾籌平台已不是新鮮事。未來企業集資是否仍需走冗長的審核過程,才可接受大眾投資已是一大疑問。何況SPAC今天的發展迅速,是否是市場正式改革的另一個轉捩點?時至今天,SPAC及IPO在美國繼續盛行,甚至在首兩個月平均佔所有IPO的77%。市場已經改變,以往遵守的規矩可能也和今天投資者需求格格不入。在未來股票市場加入更多SPAC的大環境下,會否大幅改變市場投資者的普遍投資情緒,或令投資者進行投資決定時的基礎有所動搖,就讓我們靜觀其變吧!
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瀏覽在部落格上的不同文章,如果您對以上仍然存有疑問,或者需要更多相關意見,歡迎聯絡我,我非常榮幸的能與讀者們交流及解開您們的疑問。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之用,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及邀約,請不要依賴本文件作投資決定。投資涉及風險,過去表現並不代表將來表現。投資產品之價格可升可跌,甚至變成毫無價值。作出投資決定前,應向獨立專業的理財顧問查詢。筆者已盡量確保所提供資料(包括數據)之準確性及可靠性,惟並不表示該等資料可作為消費者的指引,倘有關資料之任何不確或遺漏等,所引致消費者有任何損失或損害,一概毋須承擔相關責任。所述之計劃視乎個別產品供應商而定,有關產品計劃之詳情及細則,以產品之主要說明文件為準。
Comments